商务部初步裁定:澳大利亚进口葡萄酒存在倾销行为|WBO突发

2020-11-27 09:58 商务部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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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BO团队

 

今日,我国商务部初步认定澳大利亚进口葡萄酒存在倾销,并决定收取107.1%-212.1%不等的保证金。

 

商务部公布澳洲葡萄酒初裁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网于1127日上午9点公布的2020年第59号公告《关于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显示: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倾销,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011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将收取107.1%-212.1%不等的保证金

 

公告显示:自202011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相关葡萄酒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商务部消息显示,此次有多家中国与澳大利亚葡萄酒公司参与应诉。各家酿酒企业的保证金比率也各不相同,被抽样公司和其他配合调查的公司的,其保证金比率范围在107.1%-169.3%区间,其他澳大利亚公司的保证金比率为212.1%

 

酒商:库存卖完后不知该怎么办

 

本次初步裁决开始于818日,当时,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0年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831日,中国商务部有宣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被调查产品为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也就是业界俗称的瓶装葡萄酒。

 

此次初步裁定结果公布,一名澳洲酒进口商向WBO坦言:澳洲葡萄酒是没有什么机会了,我也不知自己应该高兴还是不高兴,首先,我还有几千万的库存尚待销售,但货卖完了怎么办?我也不知道。

 

而华东某港口的一家供应链公司负责人说,目前已经看到商务部的公告,但还没有收到海关具体通知,正式税率要等海关规定下来才明确。有进口商认为保证金如果开始收取,虽然能控制11月到港口滞留待检测的澳洲酒的仓储费,但也意味着清关后成本大涨。

部分内容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官网